編造布4安機打擊風等型案起典 公關公嚴厲謠言網絡傳播例涉台涉災
作者:熱點 来源:焦點 浏览: 【大 中 小】 发布时间:2026-08-22 22:08:07 评论数:
公安機關網安部門依托“淨網—2026”專項行動,严厉谣持續嚴厲打擊編造傳播涉台風等網絡謠言違法犯罪活動。打击今日,编造公安部網安局再次公布4起典型案例:
案例1
網民王某某(男,传播35歲)因台風天氣,涉台涉灾暫住在臨時安置點,网络為博取關注、公安公布吸粉引流,机关編造傳播“安置點停水停電”“群眾無飯吃”“設立難民營”等係列網絡謠言,起典引發大量網民誤讀,型案並在抖音平台直播時編造“杭州台風致人打地鋪吃不上飯”的严厉谣虛假內容,伺機向網友索要打賞,打击牟取非法利益。编造
目前,传播該王已被屬地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。涉台涉灾
案例2
網民孫某某(男,50歲)在當地未出現台風積水險情的情況下,為博取流量,將往年水災視頻重新發布到抖音平台,引發傳播擴散,誤導當地居民,製造公眾焦慮,影響防汛救災工作正常開展。
目前,該孫已被屬地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。
案例3
網民王某某(男,46歲)為博取關注、吸粉引流,使用AI工具生成主要內容為“此刻**公園景象,台風影響,湖水即將溢出”的網絡謠言,並在微信平台發布,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,擾亂公共秩序,影響防汛救災工作正常開展。
目前,該王已被屬地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。
案例4
網民葉某某(男,50歲)為博取關注、吸粉引流,將往年水災視頻進行剪輯、拚接,謊稱“**出現台風積水險情”,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,造成部分當地民眾恐慌,影響防汛救災工作正常開展。
目前,該葉已被屬地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。
法條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九條:
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:
(一)故意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;
(二)投放虛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;
(三)揚言實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為擾亂公共秩序的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 編造、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: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製;造成嚴重後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